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灣籍陳姓女子36年前嫁到日本,因日籍丈夫無業,她只好讓人包養、開酒吧賣春養家,但丈夫還搞外遇,陳某憤而與人合謀將丈夫打死,棄屍路邊,被日本裁判所判刑10年。
  前年她出獄返台,臺中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,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刑10年,因陳女在日已服刑10年,依“一罪不二罰”宣告免予執行。
  判決書指出,陳女(59歲)在1978年與到台旅游的日籍男子相戀,2人生下1子1女並辦理結婚手續,全家返日定居於福井市。由於陳女丈夫長期無業,她為了養家活口,先與人簽訂“情婦契約”被包養,後來又開酒吧賣春,以維持家計。
  陳女為家庭“犧牲”,沒想到丈夫只會伸手要錢,還外遇不斷,陳女不滿要求離婚,但丈夫拒絕。2001年2月間,陳女和酒吧的大陸籍李姓男員工共謀殺夫。
  事後,陳女還將丈夫流出的血液收集起來,並和李男將屍體丟在路上,還在一旁灑血,企圖製造車禍假象,但仍為日本警方查獲,被日本裁判所判刑10年確定後入獄服刑。
(原標題:賣淫養家丈夫卻出軌 臺灣籍妻子怒殺日本老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p56ppbqw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